南通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人:吕峰  发布时间:2021-01-06   字号:[ ]  浏览次数:329     【打印本页】

南通日报

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强化以案示警、以案促教,现将我市近年来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海安市雅周镇老干部工作专职副组长、老干部党总支部书记、关工委常务副主任黄洁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12月至2019年12月期间,雅周镇关工委、老干部党总支、退教协先后三次申领工作经费,黄洁本人或安排他人制作发放明细,共违规向11名在职人员发放39000元,其中黄洁得款24100元。2019年11月,11名在职人员主动上缴全部违规所得。2020年12月,黄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海门区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正娟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2018年6月某日,许正娟在担任原海门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收受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所送蚕丝被1条(标价5648元)。案发后,许正娟上缴违规收受的礼品。2020年10月,许正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通州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苏南通正场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金沙粮管所所长王建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9年9月17日至9月25日,王建违反规定,安排正场粮库保管员张某某驾驶本单位公务用车接送其上下班,案发后王建上缴公车私用费用。此外,王建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20年11月,王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崇川区钟秀街道生建村社区党委副书记周建忠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周建忠在担任南通新世界商贸城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期间,2017年至2020年春节、中秋节前后,先后8次共违规收受承接商贸城维修工程、卫生保洁业务的姜某所送14条高档香烟等礼品;2018至2019年春节、中秋节前后,周建忠先后3次共违规收受商贸城承租户周某所送礼金2400元。案发后,周建忠主动上交了违纪所得。2020年9月,周建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手术室主管护师叶建珍违规接受旅游问题。2019年4月26日至27日,叶建珍利用履行手术室护理管理岗位之便,违规接受某医疗器械供应商严某安排的产品考察,严某支付交通、住宿费共计698元。同年5月24日至26日,叶建珍违规接受某医药耗材公司销售员蒋某邀请赴香港游玩,蒋某同事刘某某支付交通、住宿等费用4550元。案发后叶建珍主动上交了全部违纪款项。2020年11月,叶建珍受到警告处分。


以上5起典型案例,涉及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违规接受旅游等问题,反映出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心存侥幸、缺乏敬畏、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禁而未绝。

来源:清廉江海

编辑:彭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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