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各院(室、中心)、部门、群团组织、直属(附属)单位:
2022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就加强“三节”期间作风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定,筑牢思想防线。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守纪律“红线”。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和蟹卡蟹券等节礼;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或支付高消费的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节礼费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
二、落实主体责任,发挥“头雁效应”。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近期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附件1、附件2),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切实以案为鉴。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提醒党员干部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严防“节日病”。同时,还要深刻认识“三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思想,严格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三、加强执纪监督,严肃追责问责。学校纪委将强化监督检查,坚持靶向发力。对落实廉洁过节工作部署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影响恶劣的,同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监督举报,举报电话:85012063,举报邮箱:jwjc@ntu.edu.cn。
纪委办公室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