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及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表彰先进,调动教学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表彰名额
1.评选对象:全校各学院(系)、部门从事教学管理工作的负责人、系主任、教学管理人员等。教学秘书(教务员)参与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评选,不再单独评优。
2.表彰名额: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不超过30人,其中教学秘书(教务员)不超过20%,中层干部不超过20%。近两年已获得相应荣誉者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要求:
各学院(系)、部门根据《南通大学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评选办法(试行)》的要求,对照评选条件,做好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的推荐工作。
三、材料要求:
1.各学院(系)、部门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南通大学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推荐表》。表中的“先进事迹”是评选的主要依据,应对照评选条件,采用写实的方式,列举具体的事例,避免套话、空话,应实事求是地作出评价。
2.请各学院(系)及相关部门于9月30日前将《南通大学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推荐表》及附件(证书、成果等证明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427办公室,同时将《推荐表》电子文档发送至jwc@ntu.edu.cn,联系人:季玲;联系电话:85012105。
教务处
2016年9月18日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9月28日上午11:00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推荐表》及证明材料)交至院教务办公室,同时将《推荐表》电子版发至邮箱dkyjw@ntu.edu.cn.联系人:朱斐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