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通大学第十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4-15浏览次数:205


各学院(系)及相关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南通大学第十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1.凡在我校教学第一线直接从事教学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讲师及以下职称的青年教师(包括实验课指导教师)均可参赛。

2.已经获得学校前九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二等奖以上的教师原则上不再参加本届竞赛。

二、竞赛程序及组织形式

1.初赛

各系(教研室)在正常听课活动的基础上,组织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进行初赛,推选优秀代表参加各学院(教学单位)的复赛。

2.复赛

复赛由各学院(教学单位)在初赛的基础上组织实施,主要通过组织听课,结合课前、课后相关教学环节工作的考核等方式进行,评选出优秀选手参加学校决赛。

3.决赛

决赛由学校组织实施,决赛的竞赛方案与评分标准由学校制定,届时将发布第二阶段的决赛通知。各学院参加决赛选手的比例不高于本学院有参赛资格总数的20%,每个单位不少于1人。

初赛、复赛由各学院(系)及相关教学单位的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决赛的组织工作由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处)、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工会具体实施。

三、竞赛要求

本次讲课竞赛应从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技能、教学质量、教书育人的效果等几个方面客观公正地评价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与水平。

初赛与复赛由各学院(系)及相关教学单位根据学科专业课程的性质、特点制订本单位具体的竞赛标准和方案。凡未经学院初赛、复赛者,不得参加学校决赛。

四、奖励办法

本次讲课竞赛分设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学校为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

五、时间安排

1.各教学单位初赛、复赛于4月30日前完成。各单位须将复赛的标准、方案、评比结果以及初赛、复赛记录情况等材料做好存档。

2.请各学院4月30日前报送参加决赛的教师名单,参赛教师原则上按照本学期教学任务安排,从所教课程中选择教学内容,完成相应的教学设计方案。如有课程涉及上机、实验等实践环节或不安排在教室上课,请报送参赛名单时说明。参赛时间和授课内容一经确认,请勿随意修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3.学校决赛初定于5-6月进行。

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如有疑问,请向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咨询,电话:85012071。


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处)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烦请各系动员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积极报名参加,并组织好初赛选拔,每个系至少报1人。烦请各系本周五下午4点前,将参赛教师名单报院教务办。

附件:地理科学学院第十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复赛推荐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