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科学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2-12-14浏览次数:716

南通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2021—2022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2021-2022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架构表


三、二级学生会工作人员名单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应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分别由院党委工作部和团委联合审查后,报院党委确定。主席团候选人应具有代表性,应当从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南通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修订)的规定和有关要求,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依照院党委和上级学生会组织关于召开南通大学地理科学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批复精神,本次学代会选举产生南通大学地理科学学院第五届学生会主席团。

三、选举时,参加选举的正式代表人数超过应到正式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主席团采取差额选举办法产生,设主席团候选人4名,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3人。

四、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采用人工读票、计票。选举将分发《南通大学地理科学学院第五届学生会主席团选票》。

五、大会正式代表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名字右方的“赞成”格画“〇”;投不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名字右方的“不赞成”格画“〇”;投不赞成票时可以另选他人,在“另选人姓名”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投弃权票的,在该候选人姓名右方的“弃权”格内画“〇”,且不得另选他人。每张《南通大学地理科学学院第五届学生会主席团选票》选举人数等于或少于9人有效。

六、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和计票人当场清点选票。收回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七、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正式代表半数方得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按得票数多少依次取足应选人数;如遇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在未当选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

八、划写选票要用黑色水笔,划写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选票一经投出,不得再取回更改。

九、学代会选举设计票人2名,其中总计票人1名;监票人2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计票人、监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大会正式代表中推选。计票人、总计票人,监票人、总监票人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交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总监票人、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投票时,各代表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按顺序依次进行,因故未到会的正式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一、本选举办法经大会通过后生效。如发生本办法规定之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研究决定。

十二、学生代表大会闭幕后,经学院团委审定,学生会组织需向院党委和上级学生会组织报告大会召开情况和新一任主席团成员名单。

 

附则 本办法由本次大会通过后生效,由南通大学地理科学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含召开时间、地点、代表数量、主要议程、宣传报道链接、现场照片等)

(1)召开时间: 20221112日;

(2)召开地点: 钟秀校区主教楼422;

(3)代表人数:学生代表共计118人,南通大学地理科学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11名,应选9名

(4)主要议程:

1. 听取并审议南通大学地理科学学院第四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南通大学地理科学地理科学学院学生会章程》的决议

3. 选举产生南通大学地理科学学院第五届学生会主席团

4. 选举产生出席南通大学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

(5)现场照片:

 

 

 

七、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1.代表的名额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按照本科生人数按不低于学生总人数的1%的要求,拟定出席本次学代会正式代表名额118人,代表名额的分配将覆盖各个班级,其中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不超过40%,女代表不少于25%。

2.代表的条件

1)必须是具有南通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学籍的在校本科生;

2)拥护党的领导,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思想作风正派,政治素质好;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乐于为同学服务,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4)热心学校发展,积极参加学校活动,能团结和带领同学为创建优良校风、学风争做贡献。

3.代表产生方法

代表产生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据代表名额及构成要求酝酿代表候选人。地理科学学院在召开班级全体同学大会的基础上,民主推荐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报学院团委地理科学学院团委指导学院学生会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按照多于代表名额20%的数量和构成要求,确定本选举单位代表候选人


八、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南通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南通大学学生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通大团〔2020〕3号)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南通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制度化建设,激励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支持和引导学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述职评议对象为南通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主席团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以学期为单位向述职评议大会述职。

第四条述职评议内容包括对学生会工作人员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工作成效、学业情况、纪律作风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的全面客观综合评价。

第五条院学生会述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由地理科学学院学院结合工作实际组建,以本学院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团组织、学生工作办公室等共同参与。

第六条为落实党委的全面领导、增强团委的具体指导,保障学生会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特成立南通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学生会述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团委、学生代表等人员构成。

第二章述职评议程序

第七条各述职人就任职期间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工作成效、学业情况、纪律作风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进行书面述职和口头述职。

第八条书面述职要求述职人填写《南通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学生会干部述职评议登记表》,于述职评议会前提交。登记表要根据述职评议内容,做到实事求是、全面规范、简明精炼、支撑有力,能够很好地报告本学期重点开展的工作项目以及存在的不足、需要改进的方面等,明确下一步工作规划。

第九条口头述职要求述职人于述职评议大会现场做述职汇报。内容要求密切结合学生会职能定位,须包含个人简介、工作总结和工作设想三个部分,结合思想引领、成长成才、权益维护、内部建设等与所在岗位工作相关内容展开。

第十条述职评议大会结束后,述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填写述职评议评分表,根据述职人现场述职情况及工作实际状况评价打分。

第三章述职评议细则

第十一条主席团述职人得分由学生代表评分(40%)、校团委评分(20%)、学生工作处评分(20%)、部门负责人评分(10%)和主席团内部互评(10%)五部分构成。

第十二条部门负责人述职人得分由学生代表评分(40%)、校团委评分(20%)、学生工作处评分(20%)、主席团评分(10%)和部门负责人互评(10%)五部分构成。

第四章述职评议结果

第十三条南通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学生会述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述职人述职评议评分表情况形成最终的综合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分为优(100分-85分)、良(85分-70分)、合格(70分-60分)、不合格(60分-0分)四个等级。评议结果在全范围内公开,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第十四条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评价结果将作为学生会工作人员奖惩考评及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综合评价等级获得良及以上的学生会工作人员在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择优提名,不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第十五条评价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工作人员,评议会将根据具体工作表现在综合测评德育分中加0.5-1分:评价结果为优在综合测评德育分中加1分;评价结果为良的在综合测评德育分中加0.5分。

第十六条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或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学生会工作人员,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将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十七条述职人员根据述职评议大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制定改进方案,将改进措施列入下一学期学生会工作计划,认真落实。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南通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学生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学院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