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期结束前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8浏览次数:10

各位教师:

为保障寒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学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现就做好学期结束前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各实验室责任人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在寒假前必须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全面完成整改后实验室方可使用。

二、对寒假期间仍然使用的实验室,须在实验室智能安全管理平台上填报实验室“开放备案”信息,经分管领导线上审批后方可使用。如未申报擅自开展实验活动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将严肃问责。

三、假期间使用实验室必须做好设备仪器日常检查,记录规范。特别要加强危化品及特种设备管理工作。加强实验室内易燃易爆危险品、易制毒易制爆药品、大功率电器设备、压力容器及高压气瓶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器材。

四、寒假期间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对非必要进出实验室人员,实施严格管控,尽量减少寒假期间实验室内滞留人员人数;对须出入实验室的人员要做好登记,要求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同时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实验结束关好门窗、水、电、气。严禁在实验室内通宵实验或食宿,并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禁止任何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五、实验室发生事故时要立即处置,及时报告学院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实验中心和学院领导。


地理科学学院

2025-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