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公示
根据《南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通大学〔2011〕50号)、《南通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通大学〔2011〕46号)、《南通大学本科学生校级荣誉称号评选办法》(通大学〔2023〕1号)以及《南通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的有关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小组完成了2023-2024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现将综合测评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9月2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小组或校学生工作处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小组受理电话:55003454
学工处受理电话:85012166,邮箱:xsglk@ntu.edu.cn。
地理科学学院
2024年9月20日